关于开展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听课活动的通知
新学期如期而至,为做好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工作,切实提升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学校《诊断评估整改工作方案》(校【2017】7号文)的通知和《河南农业大学教学质量环节标准及要求》等文件要求,现将开展本学期听课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听课范围
本学期对学院承担的所有课堂授课、实验授课进行全覆盖的听课,尤其重点关注以下课程:
1.新进教师开设的课程;
2.首次课设的课程和专业核心课;
3.过去一年间学生评教低于95分教师开设的课程。
二、听课人员
学院领导、专业负责人、同行和教学督导。
三、听课次数
1.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3次,专业负责人、各系正副主任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4次。
2.同行听课由教师所在系室负责安排,各系组织教师公开课次数不少于3次。
四、听课形式
听课活动的形式可灵活多样,如推门听课和公开课听课等。各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听课活动。
五、听课要求
1.严格落实学校的听课人员注意事项,做好听课前的“五项检查”、听课时做到“五个到位”和听课后实行“三级反馈”(具体见附件1)。
2.听课人员应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:
(1)教师方面:教学基本功、教学态度、教学方法和手段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效果、课堂管理等。
(2)学生方面:课堂纪律、精神面貌和学习状况,如有无迟到、早退、缺课、玩手机等现象,学生听课是否认真,参与教学过程是否积极,课堂提问和发言质量高低、有无自主学习等。
3.在听课过程中,听课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,认真填写《听课记录表》(见附件2),实事求是记录教师授课情况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。听课结束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,并将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院办反映。
六、听课管理
1.主管教学系主任负责同行听课管理工作,将听课记录汇总整理,并向院系通报听课情况。负责安排公开课、观摩课等听课活动,将活动时间和地点反馈给院办。系(室)主任要重视对听课所获得的教学信息的分析与研究,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。
2.教学干事将学院领导、专业负责人和教学督导的每周听课情况进行整理,将情况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和反馈给各系。发现教师调课、教师迟到及时向院办反映。
3. 没有完成听课任务或听课不认真的,本期教学考核和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,并取消其他一切评先评优或推荐评先评优资格。对伪造听课记录者,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。
4.听课记录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依据,必须妥善保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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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8月30日